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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友不慎屡次被骗汇款、依法起诉要回垫付资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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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844 更新时间:2018年10月24日20:03:33 打印此页 关闭

交友不慎屡次被骗汇款、依法起诉要回垫付资金

作者:张皓 来源:找法网 日期:2014年08月21日

 

原告李某自201296日起,与被告王某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识后,原告李某多次从工商银行给被告王某汇款12700元,原告李某并多次为被告支付话费、购买手机,共同租房等花费共计17000余元,因故原、被告发生纠纷。原告于20131226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现金17088元。

在审理过程中,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被告王某返还原告李某财产款13000元。(已当庭付清)

二、案件受理费227元由原告李某负担。

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的内容,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。


以上内容由张皓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皓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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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皓律师

执业机构:山东泗水滨律师事务所

手机:139637433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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