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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入职无合同 辞职调解要赔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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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860 更新时间:2018年10月24日19:57:01 打印此页 关闭

职工入职无合同 辞职调解要赔偿

作者:张皓 来源:找法网 日期:2014年08月21日

 

经审理认定,原告王某于201051日入职被告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,于20111028日在工作中摔伤,导致双跟骨骨折入院治疗。201311月经司法鉴定为两处十级伤残,原告于2014122日诉至法院,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。

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:

一、被告山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残疾赔偿金xx元,即时过付。

二、双方其他无争议。

    

以上内容由张皓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皓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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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皓律师

执业机构:山东泗水滨律师事务所

手机:139637433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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